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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园安全】附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
信息来源: 附属学校 发布日期: 2020-03-17作者: 附属学校
一、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组负责。
二、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,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、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,紧急电话(如110、119、122、120等)使用常识的教育。
三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。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管理部门;学生出走、失踪要及时报告;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,一份报上级管理部门,一份报公安派出所,一份留校存档,不得隐瞒责任事故。
四、建立健全行政人员值班制度;加强学校教育、教学活动的管理,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;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,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。
五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按时到校、按时回家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六、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、栏杆、扶手、门窗、以及各种体育、课外活动、消防、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,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,确保师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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